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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倒计时100天来临之际,进口博览会一流现场服务阶段性成果发布会昨天举行。劳动报记者获悉,海关总署为进博会量身打造了一系列支持措施。
据海关总署监管司副司长何晓睿介绍,为充分体现海关支持进口博览会的措施“不一般”,海关多次走访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上海国家会展中心,充分了解办展方、参展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建议,借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海关监管服务保障的有效经验做法,按照关检深度融合、通关监管流程再造、模式重构的要求,为进口博览会量身定制了《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以及《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和《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其中,《通关须知》对进口博览会备案、展览品审批和准入、物资申报、查检放行、展中监管、展览品处置、人员及个人物品、记者采访器材等进口博览会物资通关全流程规范性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为办展方、参展企业提供了详细的通关指引;《便利措施》是海关支持进口博览会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创新与便利;《禁止清单》和《限制清单》则明确了参加展览和销售商品的条件以及商品名录。
“《通关须知》、《便利措施》以及《禁止清单》和《限制清单》已于今年6月份以公告形式对外发布,公告的中、英文版均可在海关总署网站上查询。这是海关主动作为,从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提升监管效能出发,支持和服务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具体措施。”何晓睿说。
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李晋介绍说,根据《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禁止清单包括4类。具体来说,分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里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禁止展览和销售。如口蹄疫区国家的牛羊肉产品是不能参展和销售的;来自日本福岛等10个都县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在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件后,我们对来自福岛县、群马县等10个都县的相关产品采取了禁止进口措施;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和旧服装,其中旧服装禁止展览和销售,旧机电可以展览但禁止销售(旧机电清单可参见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于2001年发布的第37号联合公告)。危险化学品,根据安监总局、海关总署等10部委2015年第5号联合公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产品禁止参展和销售。
此外,限制清单包括11类,对展和销的不同用途明确不同的监管条件。这就意味着有些产品可以参展,但如果想在国内进一步销售使用,还需满足更多的监管要求。比如水果,如果要销售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即:该出口国或地区水果先获得检疫准入,进境前办理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境时随附出口国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按国标检验检疫合格。
何晓睿表示,进口博览会今年是首次举办,以后每年都会举办,海关出台的支持措施将在首届进口博览会接受实践检验,海关将不断收集参展商和社会各界需求,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应用,最大程度发挥进口博览会的放大效应。
来源:劳动报



